党的力量来自组织,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全部工作要靠党的坚强组织体系去实现。农村党员干部处于农村工作的前沿阵地,是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在农村的具体执行者,是党和政府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强化党员发展工作、强化党员日常管理、强化党员有效监督,切实增强农村党员干部组织观念,发挥农村党员根本作用,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强化党员发展工作。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努力吸收年轻人,不断为党的肌体输送新鲜优质的血液。坚持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好发展党员的入党动机,将政治立场坚定的积极分子吸纳进党组织。有计划、发展党员,积极吸纳农村有文化、有知识、有能力的人,特别是村内创业致富的能手、村庄内有威望的乡贤、想要投身农村大地的有志青年等加入党组织,充分发挥其带头致富、带领群众作用,增强党员队伍的活力和创造力。严格发展党员程序,根据党员接收程序规定,严格把控党员发展过程中的每个步骤,认真审查每一个发展对象,确保接收的党员在质量和程序上都合乎规定。
强化党员日常管理。加强党员日常管理是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基础性工作。要建立党员日常评价机制,加强党员日常表现监督考核,根据结果进行奖励和处罚,增强党员身份意识,促进其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建立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坚持流入地和流出地共同管理,流入地及时接收流入党员,使其能够及时找到组织,流出地加强同外出党员的联系,了解和掌握党员的去向和基本情况。加强党员队伍的信息化管理,利用互联网技术和现代化信息手段建立党员信息库,实现党员档案的信息化管理,利用传统的管理方式与网络信息化管理方式相结合的优势,及时准确的掌握党员的动态,增强党员管理的有效性。
强化党员有效监督。有效监督是推动政策措施落地落实的保障。要通过了解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实际情况、群众对党员的评价以及党员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等方式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对于党员中出现的苗头倾向性问题,通过谈心谈话及时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引导,及早发现,及早解决,把问题扼杀在摇篮里。对于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或长时间不主动与党组织进行联系的不合格党员,基层党组织要进行批评教育并督促其及时改正,使其真正意识到自身的错误并愿意及时改正,若长期得不到改善,党组织要执行不合格党员退出机制,及时对不合格党员进行处理,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王浩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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